姓名:张起淮
性别:男
教育背景:本科学位/研究生学历
执业机构: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199110472494
执业类型:专职
首次执业:1991年
Email:zhangqh@lanpenglawfirm.com
执业领域:劳资、兴奋剂、体育合同
执业方式:国内体育仲裁、国内体育诉讼、国内体育诉讼
社会职务: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航空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仲裁员;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专家;廊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蓝鹏航空争议调解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
诉讼仲裁:
1、2007年12月15日,高敏诉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出版合同纠纷案,(2007)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06号。
2、2011年7月21日,庄则栋诉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2011)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33号。
3、2020年3月4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孙杨、国际泳联(FINA)仲裁案,案号CAS2019/A/6148。
非诉业务:
2008年4月,接受吉新鹏、杨凌、高敏、王丽萍、王海滨、雷声、桑兰和邢傲伟八位奥运冠军委托,通过调解方式处理鳄莱特擅自在广告中使用奥运冠军肖像,将体育明星们的公益形象用于广告宣传,侵犯肖像权事宜,双方决定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于2008年7月初签署了调解协议。
学术研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