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部长管理条例
(2023年3月25日全讯新2网官网第十届第一任学生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部长任免、考核与违纪处分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和完善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的任免、考核与违纪处分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规办事,根据《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各部门”包括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秘书处、全讯新2网官网本科生学生会各部门、全讯新2网官网实验班研究生会各部门,以及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执行委员团。
本条例所称“部长”是指在上述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各部门任职的学生干部。
第三条 部长的任免、考核与违纪处分遵循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部长的选任
第一节 部长的自然选任
第四条 部长的选任程序自新一任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各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产生之日起开始,由新产生的主席团或主任团在其任职的学生组织内分别组织开展,并受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的统一监督。
第五条 部长的选任公告由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发布或根据实际选任工作开展便利由各学生组织发布,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向预期竞聘的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报名。主席团或主任团接收报名的时间不得少于三日。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会员,可报名参加部长竞聘: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必修课未有不及格情况;
(四)组织纪律性强,团队意识强;
(五)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
第七条 部长竞聘由各学生组织的主席团或主任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笔试或面试形式,并邀请有关部门部长参加。各学生组织的竞聘应分别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
各部门部长在竞聘结束后应根据竞聘者的总体情况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新一任部长人选进行提名,并将提名名单报送至所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
主席团或主任团根据竞聘情况、提名名单等综合因素进行讨论,确定最终选任结果。
第八条 新一任部长人选名单确定后,各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应及时通知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
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对新一任部长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应异议方式。公示期三日。
第九条 部长正式任命前,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会员对公布的部长选任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提出异议。
针对同一部长人选有累计十名以上会员提出异议的,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应通知该部长人选所属学生组织。
该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调查,并在三日内向学生委员会反馈调查结果。调查过程中,被提出异议的部长人选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结合调查事实和相关证据,主席团或主任团认为部长人选确实不具备相关资格的,应决定撤销部长人选并另行选任。另行选任的程序适用本章第二节之规定。
第十条 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每届任期一学年。
第二节 部长的另行选任
第十一条 部长被罢免、自请离任或新一任部长在自然选任公示期间选任决定被撤销的,相应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应立即启动部长的另行选任程序。
另行选任期间由该部门其他部长暂代所空缺职位职务。
第十二条 另行选任应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一)该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发出公告,面向全院公开招聘,以笔试或面试的方式确定新部长人选:
(二)该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直接确定新部长人选。
公告另行选任的,另行选任程序应当在十日内完成。直接另行选任的,另行选任程序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公示期间不计算在另行选任期间内。
第十三条 新部长人选名单确定后之后,相应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应及时通知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收到名单后应及时进行公示
新部长人选名单的公示、异议及处理程序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进行。
第三章 部长的离任
第十五条 部长被罢免的,自罢免决定经秘书长批准后离任。
部长自请离任的,自离任申请经其所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同意后离任。
新一任部长就任时,上一任部长自动离任。
第十六条 部长可能受到罢免处分的,其所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应及时调查,并决定是否罢免。调查期间,该部长不停止执行职务。
主席团或主任团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及同部门其他成员的意见,综合考虑,慎重决定。罢免决定须上报秘书长批准,并报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备案。
经调查,主席团或主任团认为该部长不需罢免,而应受到其他处分的,依据相关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十分之一以上的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会员、四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委员可向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提出针对某一部长的罢免案,并在其中详细说明理由。
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收到罢免案,应及时转交给该部长所属学生组织的主席团或主任团。主席团或主任团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在收到罢免案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罢免。调查与处理决定之程序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进行。
主席团或主任团决定不予罢免的,应在作出决定后三日内向提案人员进行书面回复,说明不予罢免的理由。
第十八条 部长自请离任,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其所属学生组织的主席团或主任团提出,详细说明申请离任理由,经主席团或主任团批准后方可离任。
主席团或主任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离任的决定,并报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备案。
准予离任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随时撤销申请。
第十九条 部长离任时,应与本部门其他部长或新部长做好工作交接,确保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章 部长的考核
第二十条 对部长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并应在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组织优秀部长评选程序开始前完成。
第二十一条 对部长的考核方式由相应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在其组织内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可采用部门内外自评、互评等方式,对部长的自身修养,学习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考核的结果应当作为评选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组织优秀部长的参考材料之一。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产生后,各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应及时通知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
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日。
第五章 部长的违纪处分
第二十三条 依据校规校纪及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制定的制度,部长有违纪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纪律处分:
(一) 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罢免。
第二十四条 经查明部长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所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可以予以警告处分:
(一)散播针对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的谣言,破坏会内团结,扰乱部门工作,情节较轻的:
(二)在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各学生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会议及活动上,故意破坏会议或活动进程,不计后果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谩骂,情节较轻的;
(三)不服从其所属主席团或主任团的领导,消极工作,不履行部长职责,情节较轻的:
(四)拒绝配合其他部门的正常工作,造成该部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情节较轻的;
(五)其他依照校规校纪以及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制定的制度应当予以警告处分的。
警告处分累计两次升级为一次通报批评处分。
第二十五条 经查明部长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所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可以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一)散播针对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的谣言,破坏会内团结,扰乱部门工作,情节较重的;
(二)在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各学生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会议及活动上,故意破坏会议或活动进程,不计后果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谩骂,情节较重的;
(三)不服从其所属主席团或主任团的领导,消极工作,不履行部长职责,情节较重的;
(四)拒绝配合其他部门的正常工作,造成该部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情节较重的;
(五)其他依照校规校纪以及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制定的制度应当予以通报批评处分的。
通报批评处分累计两次升级为罢免处分。
第二十六条 经查明部长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所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或主任团可以予以罢免处分:
(一) 在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造成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严重损失的;
(二)在工作外不注意言行举止,在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会组织的各级各类会议和活动中不计后果随意发表言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三)依据校规校纪以及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制定的制度,有严重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七条 对部长的违纪处分决定由其所属学生组织的主席团或主任团讨论决定,并报请秘书长批准。决定前,主席团或主任团应当听取其本人及同部门其他成员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受到警告处分的部长。在本学期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组织优秀部长评选中酌情扣分;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部长,取消其本学期评选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组织优秀部长的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由全讯新2网官网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章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不具有溯及力。